"湖西饭店纵火案"五名遇难者停尸太平间15 年

2014-09-03来源 : 互联网

距离1999年沈阳“湖西饭店”纵*案已经整整15年。


但这场造成9人死亡、10余人受伤的*灾所带来的伤痛还未消逝——5名遇难者遗体至今仍躺在沈阳仅存的一个太平间里。


2014年8月29日,沈阳大东区一家医院后院,一排灰色平房伫立在路边,东侧有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大门紧锁,上面写着“废品收购”字样。


附近几名居民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这排平房就是医院太平间,在两扇一人多高的铁门内,至今仍存放着5具遗体。


看守这5具遗体的人叫葛强,大东区人,1961年出生。1999年7月,他成了医院太平间的承包者。15年来,葛强一直守着仍停放在太平间的五具遗体。


15年 一个人守着五具遗体


葛强回忆,1999年8月29日上午,他接到电话说湖西饭店着*了,有7名死者遗体要送到他这儿来,“一开始还以为又来了一笔生意……”


2000年5月30日,湖西饭店纵*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正式开庭审理。当时法庭判决:湖西饭店法人代表杨青等5人死刑。6名凶手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16万元。然而,几名凶手无力赔偿,这一判决始终没有执行到位。


葛强说,死者中有一对双胞胎,他们的父亲叫张则石,吉林省梅河口人,如今已经60多岁了。


一开始,张则石和另外几名家属经常来沈阳,每次都要看看遗体,经常哭得死去活来。


“*近几年来得少了,前段时间张则石来过,也是赶在纪念日前后,这次他没看遗体,我怕他难过,他也知道,遗体放在我这儿他放心。”葛强说。


他对张则石的印象*深,他头发花白,但精神头挺足,每次都带着一堆文件,有纵*案的案卷、判决书,还有他们的材料和起诉书。


葛强说,*灾发生后,先后有两具遇难者的遗体被家属*化带走,当时给了他几千元存尸费。剩下的五具遗体就一直存放在太平间里。


家属因赔偿问题不同意处理


为什么这五具遗体一直都没有*化?


“当时张则石一方的说法是,他们支付不起存尸费,不过一开始的费用根本没有那么多。”葛强说,后来相关部门给尚未处理尸体的受害者家属下发了一张《湖西饭店纵*案未处理尸体调查表》。


记者发现这份调查表中包括张则石一家在内,他们所填的“不处理尸体原因”均为:对判决不同意,赔偿不合理。免存尸费用处理遗体也没*,不同意处理。


葛强说,15年过去了,张则石等家属一直试图找相关部门索赔。2008年,张则石还起诉了湖西饭店的产权单位以及上级单位,并提出民事赔偿。“但后来都没有结果,当时**的判决是:要求赔偿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故不能支持。”


张则石等人的赔偿要求被驳回了,但家属们仍不同意*化尸体。


按照当时对此事进行报道的各家媒体的说法,沈阳市民政局给出的回应是:湖西饭店遇难者的5具存尸,是仅有的全市位于殡仪馆之外的尸体。由于存在纠纷、争议,这几家家属不同意*化尸体,任何部门也无权强行*化。


守尸人计算:存尸费已达123万余元


据了解,2003年8月26日,沈阳市民政局殡葬事业管理处正式宣布:沈阳市77家医院的太平间要全部取消,所有遗体移到殡仪馆存放。


但葛强态度强硬,不允许任何人动遗体。“当时登记遗体的是我,遗体拉走了,如果受害者家属找到我怎么办?我没法跟人家交代,如果追究责任,进监狱的可就是我了。”葛强说。


记者了解到,在他与医院的合同中规定,发生遗体错领、冒领事故由葛强全权负责;失*、失盗、因存放遗体发生纠纷全是他的事。


“而且,遗体拉走了我的经济损失也太大了。”葛强说,当时的存尸费就要几十万元。


后来,他又给记者算了笔账,按国家现行标准,*便宜的殡仪馆每天存尸也要45元,*贵的要300元。如果每天每具按45元计算,15年的存尸费就是123万余元。


自称维修保养设备一年要一万元


15年过去了,葛强已经变成一个专职守尸人。如今,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去年还得了脑血栓,现在走路都成问题,“老了。”他说。


葛强告诉记者,他曾在旁边的小院弄了个废品收购站,“我得生活啊,总要有些经济来源。”他说,但前段时间行政执法来找过他,说他在门口用红砖砌的小门脸是违建,要拆除。


除了要考虑生活来源的问题,葛强还有一笔大的开销,那就是太平间的设备维护。


葛强说,保存遗体需要保证-5℃的室温,一开始那几年用的冷冻机早就坏了,后来弄来一部冷冻冰淇淋用的压缩机。去年,葛强又花2000多元更换了制冷设备——空调冷冻机。


他说,机器设备老化,每年的维修费用(换设备)5000元和维修工人的工资每月1000元,个人在经济和物质上的损失难以计数,而近几年维护费用一年*少要1万元。


守尸人:“我总得要个说法”


葛强说,前段时间派出所民警找过他,“一方面因为我与医院的合同2001年就已经解除,另一方面说2003年沈阳就取缔了太平间,所以说我现在是违法存尸。”他说。


来找葛强的人也提出,如果他愿意交出遗体,会给予一定司法援助,但不会给他存尸费,5具遗体可以送到其他地方,“他们说那里有闲置的冷冻柜。”但是葛强没有同意,他说,就算他同意,家属也不会同意的。


面对记者询问,葛强想了想,“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家属都太困难了,也拿不出存尸费。”他说,“但我总得要个说法啊,这么多年我到底在为谁看护遗体?我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经济补偿,这些问题跟医院一直没有协商好。”


针对葛强的说法,记者昨日来到上园派出所求证,对于是否认定“违法存尸”,相关负责人表示,详细情况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暂时不便透露。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王宇 宋雪 于芷懿 实习记者 丁晓丹


回应


医院:家属和葛强都不同意处理遗体


昨日,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对于五具遗体放了15年一事,院方的说法是:家属不同意处理,葛强也不同意将遗体移出医院。


该负责人表示,医院与承包者葛强的承包合同截止时间是2001年,合同结束时由于死者家属拒绝支付葛强停尸费,所以一直无法进行后续交接工作。


合同到期之后医院再也没有继续向太平间存放过其他遗体。


医院相关人员介绍,15年来,医院对太平间的投入主要有水、电及医疗用房等医院公共资源,所有的水电费都由医院支付。院方也想过断掉水电,但担心会影响遗体保存。


院方认为,医院多次与葛强沟通协商想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保存,之后的停尸费由医院垫付,但葛强态度强硬,拒绝离开。


院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对太平间是想收收不回。“从法律层面讲,医院更无权处理这五具遗体,所以太平间也就一直没有取缔。”一位负责人说。


同时,院方还表示,目前一直在寻求解决这件事的办法。


民政:细节需要向上级请示


昨日,记者联系了沈阳市殡葬管理处一高姓科长,据她称,2003年沈阳市太平间取缔时,殡葬管理处只负责拉尸体并将尸体分配到殡仪馆,不涉及相关费用问题。


据她了解,葛强与该医院存在合同纠纷,至今未解决,此事与殡葬管理处无关。


相关资料显示,“湖西饭店”隶属于辽宁省民政厅下属的辽宁省复员退伍军人接待站。记者采访辽宁省民政厅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相关细节还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


死者家属


“没有个说法,不能*化”


昨日,记者联系到当年遇难者张林、张海的父亲张则石,60多岁的张则石至今还在为两个儿子讨说法。


在他看来,没有说法、没有赔偿,哪怕有一天他离开人世了,孩子的遗体也不能*化。


记者:现在事情有什么进展?


张则石:没有结果啊。20多天前,公安部门找到我说要*化遗体,要我签字,我不同意,什么经济损失都没有(赔偿),不能*化啊。


记者:听说医院可能要拆迁了,孩子的遗体怎么办呢?


张则石:我们不同意*化,而且老葛也不同意,总得给个说法。


记者:您有没有想过让孩子入土为安?


张则石:我没有办法啊,现在我要*化,老葛跟我要停尸费啊。


记者:完全是因为停尸费才不*化遗体吗?


张则石:那是一个方面,另一个,孩子出事了一点赔偿都没有,所以就算老葛不要停尸费,我也不*化,两个孩子的命不能就这么没了……


记者:要是事情一直解决不了,遗体就那么放着吗?


张则石:那就靠着呗,没有赔偿就放,老葛存着。


记者:您觉得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大吗?


张则石:大不大也得这么办。现在老伴就是因为这个事才病倒的。


“这一生一定要讨回说法”


与张则石一起给孩子讨说法的,还有黑龙江籍遇难者张洪斌的父亲张振勤,66岁的张振勤说,张洪斌是他惟一的儿子,儿子没了,将来他离开人世,葬礼上连个摔盆的都没有,他始终无法释怀。


与张则石不同,张振勤的孩子遇难后被送到其他医院,后来*化了,早已安葬。


现在家里人谈起这件事,除了悲痛,更多的是愤怒,张振勤认为,应该有人为此负责,但到头来没有人跟他们说一句安慰的话。“按说要是原先,他们把孩子处理了,给我们一句安慰的话,我们可能就知足了。到现在,我们已经奔走了15年,不给补偿是不可能的,老葛也不能白看遗体。”张振勤说,他这一生必须要讨回一个说法。


律师观点


停尸费用可能会无法追讨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宗胜表示,就目前来看,停尸费用可能会无法追讨。一般公安机关处理完刑事案件会通知家属*化遗体,只要案件处理完了,遗体停放已经没有意义。


但作为看护遗体的人,有义务告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来依法处理,如果继续看着不去处理,实际上是在扩大损失。


葛强向记者表示,他与医院存在合同关系,因为2001年合同虽然到期,但后续手续并未处理交接。


对此李宗胜表示,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不是看是否交接,而是看医院是否还往太平间送遗体,医院是否还让他看护遗体,这些才是依据。


“刑事被害人救助”立法保障薄弱


葛强提到的司法救助,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其主要适用情形为:政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因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受害人或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是指对受到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未能获得犯罪分子的赔偿及其他方面的补偿时,由有关方面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帮助其解决暂时生活、医疗困难的一种措施。


对此,李宗胜也认为,司法救助是特定条件下为了社会和谐的一个特殊政策,**没有义务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进行救助。尤其是近几年,此类司法救助的案例明显减少。


他说,真正的赔偿义务人是被告人,没有偿还能力就没有办法,由此产生的困难是民政救助的问题,这不是案件本身的问题,因此“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在我国立法的保障一直非常薄弱。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王宇 宋雪 于芷懿 实习记者 丁晓丹


■事件历程


湖西饭店起*


被认定为纵*


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9号的湖西饭店起*,造成9死10余伤。在消防支队会同有关专家进行科学鉴定后,确定这是一起特大纵*案。


一个法人代表为骗保雇人放*的黑幕逐渐浮出水面。导演这起纵*杀人案的是湖西饭店的法人代表杨青及他的姘妇徐徐,他们先后三次雇人在湖西饭店纵*,打算借此既骗取保险金,又逼走承包人。


“8·29”放*案的6名凶犯全部落入法网。


沈阳市中级人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一审判决被告人杨青、庞学东、韩士、孙玉工、黄志明犯放*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湖西饭店纵*案”5案犯被枪决。


但关于湖西饭店的风波却没有因此停息。作为其投资方的澳大利亚利立安国际有限公司因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将湖西饭店及其上属单位辽宁省复员退伍军人接待服务站招待所和辽宁省复员退伍军人接待服务站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294万。随后,复退站提出反诉,要求利立安公司赔偿其损失119.7万元。诉讼历时近4年。


经**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利立安公司与湖西饭店的投资经营合同已超过履行期限,自行终止;利立安公司投入湖西饭店的装修及设备全部留给复退站,复退站立即接收湖西饭店的房产;复退站补偿利立安公司损失42万元。


回访


目击者:


地毯都被烧没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沈阳南湖公园西门附近,位于沈阳市急救中心大楼东侧的南八马路139号,目前是中国福利彩票沈阳市南八马路销售大厅,这里就是当年的“湖西饭店”旧址。


该福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99年湖西饭店发生*灾后,这一建筑就一直被封存,后来案件结束后,经过重新装修及加固钢架,新楼目前被福利彩票使用。


附近居民介绍,湖西饭店有餐饮、娱乐和住宿,当年是远近非常有名气的大型饭店。但对于当时*灾发生时的细节,已经很少有人知道。


湖西饭店后身是一栋只有两个单元的居民楼,记者找到一户老住户张大爷(化名),他和老伴向记者讲述了*灾当晚的情景,


“当时大概是半夜两点多,听见外面声音嘈杂,还有哭喊声。我站在阳台向西面一看,有四五米长的*苗从3楼的窗户窜出来,漫天的黑烟,特别吓人。”张大爷回忆说,空气中弥漫着塑料烧焦的味道。


后来,张大爷一家还拨打了119,当时来了不少消防车,楼下有不少人,“听说有不少居民担心大*蔓延,还特意跑下楼躲避。”


经消防官兵救援,大*后来被扑灭。张大爷回忆,湖西饭店西侧二楼到四楼的窗户都被烧坏了,有的玻璃都被烧化了,窗框也掉了下来。


“听说是有人纵*,起*位置在走廊,进到楼里能看到,走廊里面的壁纸都被烧化了,全是黑的,还有地毯都被烧没了。”张大爷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湖西饭店一直关门停业,就连饭店大门都被砖给砌上了。


张大爷说,他记得很清楚,当时湖西饭店的服务员有不少在2楼的一个仓库住,“里面是上下铺,住了不少人,屋里面没有窗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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