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姜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甘井子区迎客广场附近的有一套住房,目前正在装修,但由于煤气表5年前被人冒领,导致其无法安装煤气。
姜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他在迎客广场附近的鼎新鼎润府小区购买了这套住房,但一直没有居住。今年年初,姜先生想将母亲接到身边,就对这套房子进行装修。厨房装修需先接好煤气,姜先生一打听,小区的煤气表早在2009年就已由物业发给居民了。
姜先生再到物业咨询,发现自家的煤气表5年前就被人领走了。工作人员将当时登记情况拿给姜先生看,在他门牌号一栏内,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但字迹却不是他的。昨日上午,记者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时煤气公司都是将领表票交到居民手上,他们凭票才能领走煤气表。”该工作人员说,领煤气表的尽管不是姜先生本人,但对方有票据他们只能将煤气表交给对方。
随后,记者致电煤气公司,该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对此表示,小区建成之初煤气公司将煤气表、煤气**器等相关设备交给了开发商,并由其交由物业发放。安装煤气时,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居民家的煤气管线进行检查,没有问题的才能安装煤气表。“当时确实给居民发了一张领表票,拿着票才能到物业领表。”该负责人说,由于有的房子无人居住或是对外出租,很多业主并没到物业领表。剩余的煤气表便由物业保管,直到居民领取为止。出现这样的状况,该负责人认为应由物业负责,或者姜先生自行承担费用,煤气公司为他重新安表。
但对于两家单位的态度,姜先生并不认同,他表示不排除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