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宝马、奔驰、路虎、奥迪Q7、丰田皮卡……这些豪车怎么都集中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汽车修配厂?
2013年4月20日,沈阳海关缉私局从这家位于南京南街的修配厂中一气儿扣押了5台这样的豪车!
这些车都属于一个经常与香港人谈生意的“王**”。昨日**发布的判决显示,“王**”和手下“老高”均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获刑。
售价**以上的新车,车况好一点二手车,五、六十万元的价位已经是底线了。而沈阳“王**”的二手豪车,却总要比市场价低10万至20万。而且“王**”的手中的二手车,都是宾利、Q7、丰田皮卡等**豪车。
原来这些二手豪车都是事故车辆,是从美国漂洋过海辗转才来到沈阳。而按照规定,二手的车辆根本不能进口。
早在2003年,“王**”就曾经因为走私被判处过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0年,重操旧业的“王**”安排手下“老高”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车行,从2011年开始,“王**”委托他人在美国竞拍事故车辆发运中国香港,再由香港成立的车行负责接收。中国香港的法律中,这样的二手车是可以进口的。
这些车辆中,有些在香港就已经销售出去。还有些没卖出去的车辆,“王**”找到香港的曾先生、强哥、成哥等,这些人控制着在越南、缅甸与中国边境进行走私的走私集团。向他们缴纳了“对保费”后,这些车辆被从缅甸偷运入中国境内,再从广州等地经海运送到营口,再经高速公路运至沈阳。
因为是事故车辆,“王**”又雇佣了这家位于南京南街的修理厂接收并负责维修、修改公里数等。
2013年4月20日,“王**”和“老高”被沈阳海关缉私局抓获;除了在修理厂扣押了5台豪车外,还有4台已经修好出厂的豪车也被海关扣押。
今年2月,检察机关将“王**”“老高”起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
**审理后认为“王**”“老高”违反国家关于禁止进口旧车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运输国家禁止进口的旧车辆进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王**”为已经卖出的车辆提供境内接收、维修及保管的行为,也属于走私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老高”受“王**”指派,但其在走私犯罪过程中实施了主要的接收、发送、中转车辆等具体行为,两人均属主犯。
今年8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一审判处“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老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9台走私车辆被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