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弟媳”收7万 说好的上大学呢?

2014-09-22来源 : 互联网

高考落榜,父母着急,发动身边所有关系网,终于找到一位“能人”。这人自称“**弟媳”,神通广大,能让低分的儿子进入理想的大学。

老两口筹集7万元交给“**弟媳”。可眼瞅着说好的那所大学,新生都已入校军训,自家孩子还没收到通知书,一家人才知道上当受骗。

2013年6月,辽宁省的高考分数出来之后,沈阳市民李力(化名)发现儿子成绩不理想,根本无法进入心仪的大学,儿子又不想复读,也不想读专科院校,无奈只好发动身边的关系网,托人找关系帮儿子上大学。

没过几天,李力在朋友的引荐之下认识了一位自称是“**弟媳”的中年女子。女子自称姓周,认识沈阳某二本学校的校长,可以将李力的儿子送进这所大学。

6月27日,周某向李力收了7万元的费用,说是用于疏通关系。李力担心儿子错过升学的机会,没有核实清楚,便将*交给了周某。之后,一家人高兴地等待着大学通知书,一等就是两个月。

2013年9月,李力一家打听到,周某所说的那所大学新生已经入学,可根本没有人通知自己的儿子上学。这时,周某也**接听李力的电话,李力心中生疑,到公安部门**。

9月9日,警方找到了周某,发现她只是普通工人,并不是什么**亲属。周某坦白自己没有能力帮李力办事,自己之前也曾利用这一虚假身份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2012年10月,谎称自己是“**弟媳”,可以帮牛某找工作,赢得对方信任之后,向其借款3万元。牛某见周许诺的工作始终没有落实,多次向其讨要借款。案发之前,周还给牛某2万元;

同年11月,周某又自称“**弟媳”,赢得市民王某的信任,称可以帮其办理病退,骗取对方3万元。案发之前,周还给对方2万元。

**审理认为,被告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决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