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老母亲之托到银行取利息,61岁儿子私自取走账户内4.2万余元。他偷摸把*据为己有,还将*款以自己名义存入银行。87岁老母亲发现后,要求其返还*款,可儿子拒不归还。
老母亲多次催促下,儿子将存单交给老母亲,可拒不透露密码。无奈之下,老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
沈阳的陈某今年61岁,他的父母健在,都已年过八旬。陈某没有与父母同住,但平时也尽到了照料父母的义务。2012年11月15日,87岁的老母亲委托陈某到银行帮其代取利息,陈某欣然答应。
到了银行后,陈某分两次从老母亲的存折**取出本金及利息4.2万余元。他将这些*以自己名义存入银行,并开具了一个存期为1年的定期存单。
此后,老母亲多次向陈某催要银行利息,陈某没有拿出利息,却给了老母亲一张写有自己名字的存单。他没有把自己的身份证交给母亲,也未告知母亲该存单密码。
此存单一直未销户,老母亲多次催促陈某返还本金和利息,可陈某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年过八旬的老夫妻一同来到**,将儿子陈某告上法庭。经**合法传唤,陈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判决:被告陈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存折本金及利息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