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刘某是诈骗惯犯,两次被**分别判刑9年、10年,2012年3月下旬期满释放。2013年2月,刘某听说杨某想把儿子从锦州转学籍到大连一所中学,觉得行骗的机会来了,刘某撒谎眼皮子都不眨,她说自己虽说从警校退休了,但丈夫曾是市公安局副局长,自己与该中学校长与市教委主管学籍的**认识,这事她能办。
孩子上学是大事,听到这一番忽悠,杨某真信了。眼瞅着过春节了,刘某说要送礼,两次向杨某要了17000元,又说要交校服费,要了1700元。
刘某通过熟人与该中学一位教师联系上,这位教师一听,明确说这事不可能。刘某一听没戏,还接着骗。3月8日,刘某又找杨某要了5万元,杨某见这事总办不成,*也不退,报案了。5月22日,警方一个电话打给刘某,刘某是惯犯,主动投案弄个自*也好少判点刑。
一审**对刘某判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判完,刘某觉得判重了,上诉了。检察机关抗诉了,为啥?刘某对于赃款的去向前后供述不一,没说实话,不符合自*条件。市中院刑事法庭**要查刘某是否构成自*这一节,一查,刘某主动到案不假,但到案后对赃款去向出现多次供述不一致的情况,否认自己占有赃款。二审法庭不认定刘某是自*,肯定要多判刑。
结果 撤销一审**对刘某判刑的刑期,改判为4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继续追缴赃款。
编辑点评 当诈骗变成习惯,这种思维方式决定了一个人不肯说老实话会成为他(她)本人的常态,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在法官面前心口如一。
每个人都是在自己习惯的怪圈下运转着,重复着自己的命运,若想和过去划清界限,就必须来一次脱胎换骨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