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本报报道了8月27日,家住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蚕厂村村民吕世富在家中被七八个戴口罩的陌生男子用铁棍打伤。近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保税区警方抓获。
8月27日22时许,吕世富家中突然冲进来七八个陌生男子,其中一个人控制住吕世富老伴,另外几个人不分青红皂白用棍棒将吕世富打倒在地,其中,吕世富左臂和右腿被打骨折,脑部血管被打栓塞,随后几人迅速撤离。事发后,吕世富被送往医院进行救*。
案发后,保税区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侦办,但案发太过突然,加之嫌疑人是夜间作案,受害人无法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专案组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发现,被害人吕世富并无太多的社会交往,结交人群较为单一,仅有**状告同村居民梁某某私自挖沙出售一事存在矛盾点。但通过初步侦查发现,梁某某在案发当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专案组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梁某某的调查取证。
8月28日,专案组调取案发现场周边所有视频录像进行筛选比对,逐个进行甄别。经过36个小时的甄别研判,*终确定一辆红色轿车和一辆灰色微型面包车较为可疑,两车同时出现在亮甲店,而两车又同时消失在亮甲店镇,并且两车在案发后同时出现在离现场40余公里外的其他区域。可以充分说明,两车为结伴而行,这两辆车的情况与之前走访摸排时群众提供的情况相吻合。8月30日,专案组根据掌握的作案嫌疑车辆的情况展开调查,从而先确定两名司机的身份王某某和任某某。通过两名司机的社会交往情况经过20余小时的分析研判,*终确定田某某、田某、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其中田某某又是案件嫌疑人梁某某的外甥。嫌疑人邵某某社会交往较为复杂,经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有密切来往,专案组初步认定邵某某极有可能招募了“打手”。
9月9日,专案组通过前期的证据链的固定后决定收网,专案组分为若干行动队分布在亮甲店、金州区等地进行埋伏,将田某某、田某、邵某某、梁某某成功抓获。9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前往长春的*车上被抓获。9月15日,专案组又在二十里堡将畏罪潜逃的顾某某、付某某、袁某某成功抓获。9月22日,专案组将潜逃至普兰店市的王某某成功抓获。同日,潜逃至长春市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投案自*。上述嫌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8.27故意伤害案”中的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此案件是否与梁某某有关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