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阶步道藏陷阱 一周“暗算”俩老人

2014-09-28来源 : 互联网

这几天,家住西岗区石峰街3号楼的戴大娘随身带了瓶跌打药,她在楼前的台阶上不慎摔倒,腿上被磕伤,这让周围的居民在同情之余心有余悸。“经常有人在这摔倒,我们都特别担心。”读者林先生(线索费50元+50元礼品)给本报热线84323110打来电话反映称,楼前道路破损严重,“机关”重重,让居民们苦不堪言。

昨日记者来到石峰街3号楼,刚到楼前即遭到“暗算”,踩到一块看似完整实际已脱落的方砖上,险些摔倒。“小心!”一居民提醒道,虽然他们对这条路算熟悉了,但每每走到这里都倍加小心,被绊倒的情况时有发生,外来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戴大娘告诉记者,附近居住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居民,这条路是大家出行的必经之路。近三四年来,路面破损越发严重,尤其一下雨有积水时,都看不清水底下的情况,说绊倒就绊倒了。“一周内已有两个摔倒的。”居民们说,除了戴大娘,另一位是把腿摔坏的81岁的大娘。在现场,记者看到这位拄着拐杖的大娘,“去年把我胳膊摔坏了,今年又把腿摔了。”她说,本来上了年纪腿脚就不方便,现在出行都心惊胆战的。记者看到,除了破损的台阶,该楼前的人行步道约有20米,这条并不算长的路却“机关”重重,多个井盖突出在地面上方,方砖凹凸不平,踩上去颤悠悠的。居民们指着在场的一位刘大娘告诉记者,她的女儿来探望她时看到这里的情景,特意找来瓦匠用水泥将台阶修补了一下。

根据居民介绍,记者找到该楼产权单位,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属于大众物业天富所,石峰街3号楼不收物业费,只收取使用权房屋的房租,下水井归他们管理,但人行步道不归他们管。随后记者来到石葵社区,社区林书记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居民楼院内的步行道应归产权单位管理,他们多次就此问题与该单位协调过,但始终没解决,社区只得求助辖区单位帮忙,甚至自发进行**。林书记表示,因为条件所限,他们只能简单**。社区将会再次与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就此,记者咨询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刘律师表示,居民楼外的方砖步道,若在小区红线之内,则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维修,若在红线之外,则由市政等部门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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