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是办理停供最后一天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昨日,浑南区房产局副局长马祥波、浑南区供暖办工作人员徐庚来本报接听供暖热线,一个小时的时间,接听了22位读者来电话。同时,本报新闻热线96006接到数十个咨询供暖问题的电话,他们的疑问大多集中在供暖报销、办理停供和**供暖等内容。本报记者咨询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了解答。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刊登读者的问题及相关回答。如果读者有供暖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24-96006,本报记者帮您问。

交费 今年采暖费价格无变化

问:今年采暖费价格有变化吗?

答:没有变化,按市***[2008]92号文件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由**财政每月与供热企业结算。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

问:我家房子租出去了,采暖费该由谁来交?

答:按照规定,出租房屋的采暖费应由房主缴纳,如果租房协议上有其他要求,应按照协议条款执行。

问:吕女士母亲住大东区大二台子观泉苑三期,父亲去年12月去世,以前是父亲单位报销。房子是回迁房,没有房证。母亲单位不给报销采暖费,怎么办?

答:没有房证应该有准住通知单,可持父亲的死亡证明、准住通知单到房产部门正常办理。

问:我的采暖费发票找不到了,能补办吗?

答:用户供暖发票丢失的,**给重新开具发票。如果用户单位能以记账联报销采暖费的,先由用户单位出具“采暖费报销的情况说明”,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证明单位未给用户报销采暖费,并认可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依据“情况说明”由用户管理员去档案室查档,复印此户记账联盖发票专用章,若需加盖财务专用章请持说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

办理停供 15日是停供办理截止日

问:房屋没人住,采暖费还用交不,停供该如何办理?

答:本月15日是停供办理的截止日,如居民想办理停供,请携带相关证件尽快到各个供暖公司办理。

问:上一年度未供暖、本年度需要**供热的用户在什么时间内办理**?

答:在当年10月15日前办理**,但各个供暖公司规定会有所不同。

问:王女士买的新房去年办理的停供,今年想开栓,手续该怎么办理?需要交费吗?

答:要**供热,同样需要在供热系统上水前与锅炉房说明。供热单位不应以**供热为由向用户索要挂网费或接管费。

问:往年已经办理停供,今年是否还要办理停供手续。

答:原则上不需要再次办理停供手续,但还需依据用户手中留存的停供协议内容为标准。提醒各用热户,办理停供后,一定要保留好停供协议,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维修责任 室内管线爆裂归谁管?

问:室内管线爆裂归谁管,是**时爆裂的。给锅炉打电话他们说只管给接,不管刨地面。

答:如果由于供暖公司**导致的管线爆裂,且用户家没有私自拆改,这样的情况由供暖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不是由于供暖公司**导致的管线爆裂,室内供暖设施是由用户自己负责的。

新建住宅 前两年不能办停供手续

问:我家新买的房,今年不住人,能办理停供吗?

答:新建住宅前两年不能办理停供手续。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供热系统*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新建居民住宅建筑,**个采暖期须全部启用室内外供热系统。其目的是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进行热态检验,以免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或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给用热户造成损失。

问:我家房子开发商说过段时间会办理入住,如果在采暖期期间办理入住,采暖费怎么交纳?

答:如果是11月1日之前办理的入住,需要交纳整个采暖期的采暖费。如果是已经供暖了才开始办理入住,就需要交纳从入住那天开始的采暖费。比如12月1日办理入住,11月份的采暖费就不需要缴纳了,只需要从12月1日开始交纳采暖费。

报销 不是自己名下的房子怎么报

问:我老伴是东北机械制造厂退休人员,已经过世了。房子过户到孙子名下,能报销采暖费吗?

答:过世的老伴单位是不予报销采暖费的,你孙子所在单位如果可以给其报销就可以,由于这方面没有强制要求,各个单位报销制度不一样。

问:我原来在事业单位工作,退休以后归社保了,这样的采暖怎么报销。

答:也是由原单位承担采暖费的报销。

问:暗补变明补什么时间能够实施?

答:辽宁省就**了《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大连、鞍山、朝阳、铁岭四个市先后实施了采暖费由“暗补”变“明补”。四个城市均采取了将一次性报销的采暖费按月“打进工资”的做法,但是具体的补贴核算、承担比例、职称系数存在差异。但目前,沈阳还没有收到省市下发的具体实施指导意见,也暂未规划推进“暗补”变“明补”的具体时间表。

问:不是自己名下的房子怎么报采暖费?

答:依据供暖合同,主体是职工本人,单位可以正常报销。如果没有供暖合同,房证与职工名字不一致,也要依据单位状况是否能报销。

问: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审批表,想问内部转移的内容是什么,如何办理?

答:家庭内部转移审批表需要由原单位和现单位进行认定,用于家庭内部成员转移采暖费报销。需要原单位、现单位、供热企业和供热办盖章,*后交到市供热办来办理。

陈欠 2001年11月前后政策不同

问:我新买的二手房,购房时没查采暖费是否有陈欠,现在才发现陈欠,怎么办?

答:依据沈阳市供热办[2009]12号文件:2001年11月份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原交费主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入住后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以该房有欠费为由,拒绝供热或签订供热合同。

2001年11月份以后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由变更产权或使用权双方自行结清陈欠的采暖费,并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不结清由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使用权人承担关联责任。因而,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记得查清陈欠,因为房屋产权人发生变化的时间在2001年之后的,现房主需要承担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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