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划定首批10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2015-01-28来源 : 互联网

  按照新近**的《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后,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擅自开发建设或被追刑责。“红线区”主要包括五大范围: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的河流、湖泊、水库、灌渠、湿地、城市明渠及其保护范围;坡度大于25度的山体及其保护范围;需要进行保护的生态敏感脆弱区、生态廊道、大面积人工防护林及一定规模的城市绿地等区域;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等。

  市环保局生态处处长韩鸿飞介绍,今年将继续开展**流域、生态廊道、城市公园和绿地防护带等生态红线调查和划界,预计8月份将初步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报市**研究论证,预计生态红线区面积将占沈阳总国土面积的25%以上。届时,包括劳动公园、北陵公园等城市公园以及浑河、蒲河、南北运河等也将在此范围内。待“红线区”划定结束后,沈阳将对重要道路、边界等设立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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