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频繁换号牌倒卖通行卡

2015-02-24来源 : 互联网

  2014年10月13日,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接到大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报案称,一段时间以来,大连境内高速公路诸多收费站连续发生超限车辆**闯卡、倒卖通行卡等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各种非法手段帮助长途货车逃交或少交高速通行费,超限货车**闯卡,从中谋取**。

  金州公安分局立即成立 “高管一号” 专案组,经过三个多月的摸排走访,蹲坑守候,秘密跟踪,准确获取了各涉案人员大量犯罪证据,2015年1月12日清晨5时,专案组将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轿车频繁换号牌陪同大货上高速

  自2014年10月13日开始,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高管一号”专案组与大连高速管理局对倒卖通行卡、**闯卡案件展开调查。民警调查发现,这些盗车基本都是从普兰店附近设有自动无人售卡机的高速口驶入高速的,专案组民警随即调取大货车交费时的信息,发现相同时段驶入的并不是这辆大货车,而总有一台灰色尼桑小轿车在同一时间取卡驶入,而且这台尼桑轿车的车牌号总在不断变化。

  经了解,为了过往车辆出入更方便,高速管理部门在普兰店、普兰店西、淞木岛、皮口等地入口设有自动无人售卡机,车辆在高速口进入时,司机需自行取卡,电子识别系统只能自动识别车牌号后三位数字。根据这一信息,民警又回头查看大货车缴费时的监控录像,发现大货车的车牌后三位数与尼桑轿车在自动无人售卡机取卡时的车牌后三位数相同,而尼桑轿车每次车牌的变化都与对应的大货车车牌有关,由此这辆尼桑轿车成为专案组调查的**。

  经调查,民警锁定孔某,在蹲守两周后,在普兰店高速口发现了该可疑车辆。民警看到孔某在进入高速口前将事先准备好的带有磁性的车牌号,按需要的号码吸附在自己的真牌上,领卡驶入,在高速路上一辆停放在路边车号后三位数与他更换后的轿车车牌号相同的大货车后停下,将自己刚领取的缴费卡与大货司机的缴费卡互换,大货车司机掏出几百元给他,然后他开车在就近的高速口下去。有时交费,有时则冒险顺着前一辆车闯卡,民警跟踪其回到在普兰店所住的小区。

  举棒威胁稽查人员帮超载限货车闯卡

  经民警了解,**闯卡案主要是大货车超限。高速公路规定,大货车规定载重量为55吨,超1吨要处16倍罚款,为挣*,大货车司机提前与不法分子联系,告知车牌、确定到达时间和下高速地点。不法分子每次至少四人,多则七八人,会在约定时间提前守候在高速口,待货车马上驶入出口时,他们手拿棍棒一拥而上,分工明确,有人负责举棒用言语威胁稽查人员,有人负责抬杆,在大货车驶出高速口后,如果发现有稽查人员追赶,他们便会开车上前阻拦,直至无牌大货车走远。

  2014年9月10日,在不法分子以相同手段作案后,路政稽察人员成功堵截两台大货车。稽察人员了解到,他们是与这群不法分子中一个外号叫大于的人联系的,每辆车分别给5000元好处费,自己也能省5000元左右。通过高速口周围监控录像,货车司机指认出“大于”。经走访摸排,“大于”常年在后盐高速口干向导,吉林人,民警化装到后盐高速口当向导,了解到“大于”哥仨都当向导,确定了以“大于”为*的9人**闯卡团伙。又经过半个多月的跟踪,将9人的住址查清。

  10名嫌犯归案,“高管一号”专案告破

  2015年1月12日清晨5时,金州公安分局调集刑警、蓝鲨特警、*安、派出所民警将10名犯罪嫌疑人顺利归案。至此“高管一号”专案成功告破。

  经审理,孔某在倒卖通行卡过程**作案220余起,从中获利1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余万元,于某等9人共作案12起,获利5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于某等9人以聚众扰乱社会交通秩序罪、孔某以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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