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2011年元月19日,晋城市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在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召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中国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市担保公司、农村信用社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晋城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草案)》。
妇女创业就业贴息贷款对象是:具有本市户口,年龄在18-60周岁,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劳动和创业技能,持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的《就业失业证》的城镇妇女和荣获全国、省、市、县“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活动先进个人、女能手、致富***和回乡创业的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符合规定的农村妇女。申请贴息贷款扶持创业的妇女需有创业项目,有经营场所,具备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工商、税务等合法手续。
贷款额度:自主创业的女性根据经营规模可获得2万至8万元的全额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招用女性达到现在职工总数30%的劳动密集小企业,*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基准利率的50%贴息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女性可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妇联提交书面申请。市妇联、放款银行、担保公司于每个季度的**个月集中审核考查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