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昨日,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即日起,公安机关将依据《朝阳市人民**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告》,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予以奖励。
其中,一起*高可奖励200元,如有多名举报举证人的,将奖励**举报举证人。
“近期内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所抬头,对此警方高度重视,即日起,警方将欢迎广大市民对此违规行为给予举报举证,以提高警方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实效性和**性。”
据警方介绍,举报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将奖励举报人100元;公民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发生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起将奖励劝阻制止人200元。
公民可以拨打110或案发地公安机关电话,进行实名举报举证,也可以向出警民警进行现场举报举证,有多名举报举证人的,将奖励**举报举证人。
而对于举报人*为关心的举报后自身安全问题,警方表示,接受举证举报的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违规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给予处理;举报人因举报受到威胁、恐吓或其它形式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给予查处。
据了解,举报奖励经费将由市人民**财政**,并实行一案一奖制度,公安机关对公民举报查实的案件,将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