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中年男子,一个假装丢*,一个假装捡*。秉承着“见者有份”的原则,每次都叫上旁边的路人分*。
分*的路人无一幸免的,不是被骗走金*饰,就是被*走现金,要不就是发现*包不见了。
2012年12月到2013年11月期间,沈阳街头接连有十一位市民遭遇这“捡*分*”的戏码,损失2万多元。近日,**作出判决,涉事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
2012年12月14日上午11时许,市民陈某行至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附近,前边路人于某无意间掉地上一个信封。
陈某还没来得及捡起,身旁中年男子陆某一个箭步冲上去将信封捡了起来。陆某捡起*包后神情紧张,当着陈某的面将信封打开瞅一眼立马捂住,“这里面包的是*,少说得2万呢。咱俩找个地方把*分了吧。”
陈某一时受利益驱使,跟陆某到了旁边小树林。陆某整个过程中表现的很积极,他一直拉拢陈某别去找失主,跟他分*。期间,丢东西的于某一副急匆匆的样子从远处跑过来问:“你们见地上有个信封吗?里面是2万块*!”
陆某给于某递个眼色,装模作样拉着陈某阻止其说话:“我们没看见,你问问别人去吧。”见于某转身离开,陆某装作很慌张的样子跟陈某说:“我可以把装*的信封给你,但你得把手上的金戒指给我当押金,咱俩分头走,换个地方分*。”
陈某听了心想自己这戒指价值3600元,怎么算都合适,便将戒指递给了陆某。陆某拿着戒指转身就跑了,留下拿着信封的陈某。陈某打开信封一看里面只有一两张百元纸钞,其余的都是假*,方知上当。
陆某、于某的计谋得逞后,继续在沈阳各地行骗,先后有十人上当。他们中有*饰被骗走的,也有现金、手机被*走的,还有现金被偷走的。
陆某两人被捕后交代实施*夺二起,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实施盗窃六起,涉案财物价值17000余元;实施诈骗三起,涉案财物价值6000余元。
近日,**作出判决:于某犯盗窃罪、诈骗罪、*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陆某犯盗窃罪、诈骗罪、*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