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2016年辽宁省产假怎么休?辽宁产假有几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16年辽宁省产假怎么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故辽宁婚假*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