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伤医*新消息】如何解决**伤医问题?对于现在**伤医有何看法?近日频道**伤医事件,希望社会给个回复,为什么?有没有哪个**伤医事件医生是无辜的?**伤医原因分析。
据南方日报的消息说,就在“莆田系医院”问题曝光在世人面前,引发大家对医疗问题、医患关系热议的时候,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了医疗纠纷典型判例,并对患者依法理性维权进行指引。广州中院民庭法官表示,经审判实践总结发现,有的医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为社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值得充分肯定。在医患纠纷案件当中,许多患者对医生存在误解,也有必要进行沟通和释法工作。
的确在近几年,**袭医事件逐年递增。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伤医事件高达27次。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沭阳南关医院、广东潮州中心医院等医院,都曾发生医务人员人身受到攻击、造成明显伤害的恶性事件。而在目前的环境里由于医学科学本身的高风险性与病情本身的个体差异,并非所有的疾病都能得到治愈,亦并非所有的医疗损害都可以归咎于医院。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应联合对患者维权作出正确指引,严防并严厉打击**伤医行为,寻求法治破解之道。
无奈于目前的环境里,这医暴何以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疾?医暴事件的发生,缘于医患之间互相信任的程度不够,缘于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愤恨,缘于患者及家属对于诊疗的期待值过高,缘于犯罪成本低、对殴打医务人员的施暴者处罚太轻……在各种原因素纠结之下,医生患者关系逐渐恶化,甚而“形同水火”。而相对于医院**,不仅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会影响到医疗系统的服务供给能力,而且造成医务人员普遍的职业倦怠和不安心理,*终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毕竟**袭医没有胜利者,医生、患者、甚至公众都是**的受害者。纵容医暴,其实是对整个社会的不负责任。
即便如此,对于**伤医如果是伤害医护人员,这已经超越医患服务范围,是刑事犯罪。比如,你杀了酒店人员,杀公交司机也是犯罪,其实伤害医护人员跟医患关系没有太大关系,是属于一个犯罪行为。令则就是对于医疗服务是一个特殊的服务,不管有没有医好,它都是一个负体验,就是你怎么高兴的去看病,它都是不舒服的。在负体验行业里,*需要的是信任,信任有个底线,必须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产生信任,给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职业环境提供保障,给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而在回顾今年“两会”上也有人提出,要保护正在工作岗位工作的医护人员,因为袭击正在工作的医生,会损害到更多病人的利益。这就像“醉驾”一样,是危害到了社会安全。对待正在岗位上的医生就应该像对待哨兵一样,是不容侵犯的。如果这样立法,那对医生的安全是非常有帮助的。有话好好说,该投诉就投诉,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不能上来就打就杀,这样肯定是不对的。另外,公安系统对这件事的认识也要提高到一定的高度,不能总是调解。
一般来说,对于治理医暴这一顽疾主要还是以法治为主。政府既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厘清医护人员的责任,让患者维权制度化、法制化,又要对医暴“零容忍”,让肇事者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还要以德治为辅医护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责任感、事业心,把患者当做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来看待,以良好的医德医风为患者服好务,不辱“白衣天使”的使命和责任。治理医暴这一顽疾,还要以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既切实改善患者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又不断提高医生阳光收入。
若说改变医院商业化运行模式,深入推进医药分离制度,让医疗真正回归社会公益性,让医护人员专注于“救死扶伤”的崇高事业,而不必把眼睛盯在患者的“口袋上”。当然,在依法严惩**伤医行为,还应当探究**伤医案件频发的原因,从文明教化和制度改革上进行综合治理。很多伤医案缘于患者无法接受不如意的诊疗结果,这种情绪又缘于患者对医疗行为的期望值太高,认为患者到医院治病,医生就一定能把病治好,如果没治好或者病情加重,就一定是因为医生水平低,甚至是医院为创收而实行“过度医疗”、“恶意医疗”所致。这种看法是对医学科学和医疗行为的误解。
如果能够走出“医学万能”、“百病必治好”的误区,即便产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患者一方也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权,而不至于失去理性**伤医。而从长远而言,伤医事件频发,也缘于患者反映诉求、获得救济的渠道不畅,以及“看病难”、“看病贵”放大了患者的焦虑感、无助感,恶化了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加深了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当前亟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投入,推动医疗资源的公益性配置和均衡分布,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样才能缓解医患双方的压力,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增进医患互信互谅,推动医患关系根本好转,从根本上防范、遏制**伤医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