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对表姐弟自小亲昵,长大后相恋并在“5·20”这天领了结婚证,但遭到双方家人反对。日前,表弟以自己和表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为由诉至**,要求离婚。**依法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这样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但是,我认为婚姻法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应做修改。
因为表兄妹这样的关系联姻,在我国历史上是有传统的,并且很多表兄妹婚姻还传为佳话。比如宝玉黛玉的爱情,宝玉宝钗的婚姻,因此表兄妹联姻不存在伦理障碍。之所以禁止表兄妹结婚,更多是出于优生优育的考虑。但是,试管婴儿技术的诞生,**可以避免表兄妹生出有缺陷的后代。所以,婚姻法应不提倡但也不禁止表兄妹表姐弟联姻,以使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