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0岁的刘相礼,是西昌市兴胜乡人。1985年,他从会理县来到兴胜乡做了上门女婿。婚后,他非常勤奋,他外出当水电工,省吃俭用,除了家里的开销,挣的钱都存了起来。2004年,他花12万元在村里修起了一栋小洋楼。房子修好了,全家人都很兴奋,刘相礼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得知住在二哥家的母亲生活得不太好,他很想把母亲接来同住。于是,他多次向妻子赵宗翠提出这个想法,都遭到拒绝。
2007年春节,刘相礼把母亲龚兴珍接到家中过年,但只住了一周多,母亲就提出要回老家。“母亲心直口快,她(妻子)也比较强势,两人经常吵架。”
在母亲龚兴珍的观念中,自己作为长辈具有绝对的主持“家政”的权威,因此,儿子家里大小事,她都要管。而在媳妇赵宗翠看来,婆媳平等,加上婆婆是一个外来人,不应干涉家政。
刘 相礼心里也清楚,婆媳矛盾是“千古难题”,问题没那么简单。“婆媳两人生活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家庭背景下,双方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个性习惯都不同,相 处难免有一些隔阂。”为了让母亲多住些时日,刘相礼只得两头劝,一边劝母亲安享晚年少管家事,一边开解妻子多理解老人。
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一天,妻子和母亲吵得不可开交。妻子一气之下,喝下一瓶白酒,倒在客厅,借着酒劲嚷起来:“你要是把你妈接来我家长住,我就死给你看!” 妻子随后不省人事,幸好及时送医,才被抢救过来,“她从没喝过酒,全家人都被吓惨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刘相礼只好向妥协,答应把母亲送回会理老家。但他心里依然郁结难解:“儿子修好了房子,老母亲却不能住,你说好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