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环境,稳定住房价格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经沈阳市**同意,日前**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后,“保”刚需“压”炒房,三环区域及浑南全域内实施限售。房价只能降不能涨,新申请预售许可证项目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提高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比例,对3次及以上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昨日,《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的第7~8条政策解读陆续**。
解读明确,支持租赁住房消费的税收和公积金优惠政策、优化公租房管理、建立住房租赁企业退出机制、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拓宽房地产租赁机构**渠道、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等配套政策措施,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落实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积极推进购租同权。
**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对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视情节轻重采取五种措施,即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