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每年将在创新水平、带动就业等方面遴选**创业型人才不超过100人,以市**的名义授予创业**称号,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
日前,沈阳市****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提出设立创业活动专项补助资金,对在沈阳市举办、经评选认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活动,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同时,积极引进和开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业品牌活动,给予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不高于50万元的经费补贴。
硕博落户沈阳就业创业或可拿购房补贴
沈阳市将继续落实吸引人才就业创业房租补贴政策,并将学士创业房租补贴调整为学士就业创业房租补贴。
对于落户沈阳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来沈就业创业,毕业5年内且2017年1月1日以后*次购房的,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购房补贴,共有产权人只1人享受。
意见指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适用范围有所增加,增加返乡创业农民工和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同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适用范围,商业银行可自行确定是否将个人***的分期付款记录作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依据。
5年吸引70万大学生来沈工作和生活
意见提出,沈阳要在五年内吸引70万大学生来沈。建设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监测管理体系,完善全市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数据库,逐步将每年来沈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监测管理系统中,全面掌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
力争3年内形成覆盖城乡、兼顾各类就业领域的高校毕业生数据统计系统,累计为70万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制定《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工作计划》,每年面向社会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实行全额贴息
沈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2年。
支持**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股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
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低工资标准的60%
意见规定,要在全市建成5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给予企业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60%,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见习补贴全部由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