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从即日起,沈阳公安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噪声违法行为集中整*专项行动,**解决交通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积极打造沈阳和谐社会生活环境,构建美好文明城市。
一、交通噪音制造交通噪声也属违法
司机“乱鸣笛”行为,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也为文明的城市制造了不和谐的噪声。由于声音无形,鸣笛动作又相对隐蔽,在缺少有效制约的条件下,“乱鸣笛”成为交通*理难题。
沈阳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噪声违法行为集中整*专项行动,**查处“乱鸣笛”、“安装高音喇叭”、“安装**器及标志灯具”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50元罚款(《交通法实施条例》62条8项)。擅自加装强光灯、爆闪灯、高音喇叭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的,处200元罚款(《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10条1款)。
在市区内使用气喇叭等高噪声声响装置的,处200元罚款(《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条例》第31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2000元罚款,并****、收缴违法物品(《交通法》15条1款)。
二、交管部门将**查处以下三种违法
1、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的。
2、擅自加装强光灯、爆闪灯、高音喇叭的。
3、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另外,交管部门还将同时兼顾造成“交通噪声”的9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1、擅自改装机动车消音器的;
2、非机动车安装、使用警报器的;
3、非机动车车铃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
4、特种车辆违规使用警报器的;
5、货运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
6、重中型车辆超速行驶,特别是夜间超速行驶,产生较大交通噪音的;
7、占用道路、在可能影响道路通行的区域,使用音响器材发出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婚丧、娱乐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的;
8、营运车辆采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乘客的;
9、非机动三轮车贩卖光碟过程中,使用音响或低音炮播放音乐的。
三、禁鸣区域(打造28条禁鸣**街路)
1、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
(1)二环路以内区域(含二环路)。
(2)二环至三环之间的黄河北大街、长江街、怒江街、沈营公路、富民街、浑河大街、胜利南大街、长青街、沈辽路、沈新路。
(3)沈大路(东平湖街以东)、浑南大路(长青街至沈苏快速路)、长白西路、沈棋路。
2、打造28条禁鸣典型**街路
**路具体为:市府大路、南京街、和平大街、中华路、三经街、南五马路、文化路、十一纬路、青年大街、沈州路、万柳塘路、津桥路、滂江街、广宜街、德增街、黄河大街、北陵大街、泰山路、崇山路、长江街、建设大路、沈辽中路、兴华街、保工街、北二路、北站路、友好街、惠工街。
3、党政军机关、居民区、医院、学校、城乡接合部、新建住宅小区聚集区等**部位和周边地区。
四、举报(发现“交通噪声违法”欢迎随时举报)
发现车辆“安装高音喇叭”、“安装**器及标志灯具”等行为,市民可通过三条途径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一是拨打**电话;
二是向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三是现场向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注意:市民在举报相关交通违法时,请准确提供违法车辆号牌,详细描述违法车辆特征、所处位置等信息,以方便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五、声呐电子警察(“声呐电子警察”专抓“乱鸣笛”)
除执勤交警会现场查处机动车“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外,还特别引入“声呐电子警察”作为交警现场查处的补充。“声呐电子警察”利用声呐阵列检测的声源定位和视频检测等技术,将无形的声音“有形化”,从而准确识别鸣笛声来源,确定违法鸣笛车辆。
六、见违必究**整*效果****
警方表示,将通过六个方面**整*效果。
1、加强源头管控。深入运输企业、公交公司、拥有特种车辆等单位进行走访,督促相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签订责任状,规范相关驾驶行为,坚决杜绝“乱鸣笛”交通违法。
2、严格车辆检验。在新车登记和车辆检测工作中,对于应该安装喇叭控制开关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货运汽车,一律要求其加装,并签订禁鸣责任状。在车辆的定期检验工作中,发现安装超标喇叭的,一律不予通过检验。
3、强化路面整*。充分发挥定点管控民警、巡逻民警和摩托车、执罚车民警的作用,采取专项整*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动车“乱鸣笛”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见违必究。
4、开展联合整*。联合环保、执法、交通等部门开展综合*理,充实管理力量,增加整*力度,最大限度地**整*效果。
5、实施电子监管。加大市区**部位噪音交通违法声呐识别电子设备部署力度,通过音频识别技术,对存在噪声违法嫌疑车辆进行实时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
6、实行举报制度。依托现有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跟踪督办,有效解决,使广大市民也能参与到交通噪声违法整*工作中来。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共创全国文明城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禁鸣”规定,切实减少城市交通噪声,以实际行动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出行环境。
七、“乱鸣笛”,不文明更违法
1、“喊人式”鸣笛
在居民区周边的小街巷内、干路旁边的门店旁,一些人临时将车辆停在路边等人,等得不耐烦便长按喇叭催促。
建议:小区是人们生活作息的地方,在这些地方鸣笛,会打扰到其他人休息。
2、“催促式”鸣笛
在车流量大的缓行路段,一些驾驶人就开始长按喇叭催促前车;红灯转绿时,后方车辆急于起步;在人车共用路段,催促行人为自己让路……总之,只要前方有车辆或行人比自己慢,就鸣笛催他们让路。
建议:车多缓行路段,所有车辆都在耐心等待,“乱鸣笛”催促不但于事无补,还会被处罚并招来周围人的白眼。
3、“发泄式”鸣笛
有些车主平时也讲文明懂礼貌,但是一开上车立马“路怒症”发作,稍有点情况就无节制按喇叭来发泄不满。
建议:开车时应该保持注意力集中,保持心态平和。文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