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教育局发布2017—2018学年度寒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从2018年1月17日起,至2月28日,3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从1月24日起,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假期从2018年1月20日起,2月23日止,2月24日上班;普通高中教师,假期从1月27日起,2月21日止,2月22日上班。
记者注意到,今年发布的寒假时间安排与2016-2017学年度相比稍有不同。其中,普通高中学生寒假开始时间由1月21日变为1月24日,延后3天;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假期时间由1月21日至2月22日变为1月20日至2月23日;普通高中教师假期的起始时间则由1月25日变为1月27日,延后2天。
此外,由于2018年2月15日为除夕,3月2日为元宵节,中小学生的元宵节将在开学后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