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公安消防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重大*灾隐患集中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消防列管单位4703家,有35家重大*灾隐患单位整改完毕。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期间,瓦房店消防大队检查时发现,位于瓦房店市复州城镇的瓦房店市复州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未设置*灾自动喷水系统和*灾自动**系统。经瓦房店公安消防大队集体论证和现场认定,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灾隐患单位。
高新园消防大队检查时发现位于大连高***产业园区凌水镇河口村瑞丰小区的大连龙海商城有限公司,存在商场南侧楼梯间堆放货物占用消防通道并且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的重大*灾隐患。位于大连高新园区广贤路135、137号的大连海明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处防*卷帘无**常启降;多处防*门敞开,无法启闭;部分烟感损坏;水箱间无水、稳压系统故障;排烟装置无**常启动;消防控制室有多处故障点六项重大*灾隐患。经高新园消防大队集体论证和现场认定,判定以上两家单位为重大*灾隐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