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在国外惹祸,急需要*摆事儿,你给汇款吗?近日,**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提醒市民要小心防范“海外骗局”。
庞某、丁某冒充警察给崔某打电话,谎称其儿子在韩国与人打架需要汇*解决问题,以银行汇款方式骗取9000元;不久,庞某、丁某再次冒充警察给禹某打电话,谎称其父母在韩国与人打架需要汇*解决问题,以相同方式骗取15000元;2012年9月5日,庞某、丁某又一次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员给金某打电话,谎称其儿子在韩国与人打架需要汇*解决问题,以相同方式骗取15000元;2012年12月20日,庞某、丁某以相同理由和方式骗取金某甲15000元;2013年3月29日,庞某、丁某以相同理由和方式骗取张某某40000元;2013年5月27日,庞某、丁某以相同理由和方式骗取金某乙16000元;2013年6月5日,庞某、丁某以相同理由和方式骗取朴某某9000元;2013年7月12日,庞某、丁某以相同理由和方式骗取文某某10000元。庞某、丁某诈骗八次,共计骗取129000元。
一审**认为,庞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大,均已构成诈骗罪。庞某、丁某系共同犯罪。依照刑法认定庞某、丁某犯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庞某提出上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依法改判。二审**认为,庞某、丁某多次骗取公民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庞某提出的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