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失效,耽误病情;药品变质,或产生不良反应;化学成分改变,或对人体带来伤害;使用过期药品或将产生这三大危害。所以,药品过期**也不能再使用。
昨日,沈阳市食药监局对查处的50吨货值170余万元的假劣过期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通过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专业处理,达标排放。
昨日上午,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在沈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看到,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将要销毁的成桶的假劣过期药品放入焚烧炉内,并通过监控画面实时查看焚烧炉内的情况。此次集中销毁的各类针剂、片剂、丸剂、胶囊剂等假劣过期药品有上千品种,共计50吨,货值金额170余万。
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处置中心都要处理来自全市的医疗废物,24小时不停炉,每天处理量达20吨,一年大约7300吨。这些假劣过期药品都要经过两次焚烧,才能将危险废物降到*低。“整个燃烧过程中炉内温度达到900℃至1300℃。其中一次燃烧是将药品先燃烧分解,二次燃烧就是将一次燃烧放出的可燃气体再充分燃烧,*终在通过过滤袋时将灰尘和渣子滤除出来,并填埋到有毒有害污染物处置厂集中处理,可实现废弃物的达标排放”。
沈阳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集中销毁的假劣产品,主要来自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领域中的专项查处及抽查工作中,过期药品主要来源于社区及医药公司。
耽误病情、药品变质、滋生细菌,对于过期药,许多市民可能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过期几天的药品没事,只要外观和气味没有改变,就可以继续服用。省市食药监部门提醒市民,服用过期药或将产生三大危害(如图)。
省市食药监部门提醒
过期药不可再使用,过期药品属于医疗废物,家中如果有过期药品也*好上缴到社区等指定收集点,不要随意丢弃。
如何避免购买假劣药品
购药时要去**的医院或者持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许可证药店购买;要注意查看药品包装盒上有关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事项。一旦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