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很热衷于给员工“**”,找来培训机构,大讲“员工要以企业为家,要学会感恩,忠诚企业,回报企业等等”。
幻想把员工训练成一群只会听话干活,不求回报的免费义工,但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也许在**次通过精心课程设计,通过煽情等手段能够让员工痛哭流涕,让员工觉得对不起企业这个自己的衣食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要努力工作报答企业主的恩情。
但持续不了两天,就会回到原来的状态,当他们在那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工作,得不到应有的劳动保护时,拿着微不足道靠计件获得的收入时,被**呼来喝去任意罚款时,吃着那比猪食好不了多少的饭菜时,他们可能对企业忠诚吗?可能把企业利益放在*位吗?
德鲁克告诉我们,身为员工,“他要求能够通过工作,在职位上发挥所长,建立自己的地位;他要求企业履行社会对个人的**——通过公平的升迁机会,实现社会正义;他要求从事有意义的严肃工作。
此外,员工对企业*重要的要求还包括:建立高绩效标准、具备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高度能力,以及能明确表达对于良好工作表现的关注。”如果企业不能尊重员工的诉求,又怎能指望员工来尊重企业呢?我们需要牢记德鲁克的教诲“企业**不能变成‘福利公司’,企图包办个人生活的所有领域,无论就个人对企业的要求或企业提供的满足而言,企业的角色都必须局限在社会的基本机构上。要求员工对企业**忠诚,就好像企业**对员工负起****的责任一样,都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