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省**下发《全省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以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我省将通过户籍和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发挥市场功能等措施,将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调整到合理水平; 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进一步缩短,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2至18个月以内; **区域房地产库存得到有效化解,商品房增量控制在合理规模,基本建立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从2017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房地产去库存任务。
为此,省**要求各地区,要积极推行棚改安置和公租房**货币化。采取直接发放货币补偿、**团购社会房源、搭建平台、动员开发企业打折销售、棚改居民自主购房等方式,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置业。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落户,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范围。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初步建立起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构建以**为主提供基本**、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结构。
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各地区要依据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给,严格控制商品住宅新增供地。库存严重的地区要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申请转换用途或调整商住比例。